山西省政府1號文件有啥新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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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3來源:
1月18日,省政府發布了2018年1號文件《關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這是自2009年起,省政府連續10年將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以1號文件印發。
較之往年,今年的一號文件,更突出“強基固本”的理念。《通知》釋放出明顯的信號,就是要以“基本、基層、基礎”為抓手,即提高安全生產基本技能、增強安全生產基層能力、強化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為抓手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通知》將建立安全生產巡查制度、建立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首次列入,新增加了清單管理內容,要求各級、各部門建立“四個清單”:問題整改清單、掛牌督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和聯合懲戒清單,以清單促落實。
亮點一:
將壓實安全責任放在首位
《通知》要求,在強化黨政領導責任,壓實部門監管責任,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三個方面把責任落實到位。要求堅持安委會會議制度,市縣黨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開1次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點問題;市縣黨政領導干部每月深入基層或企業檢查安全生產不少于1次。新增加安全生產巡查制度,加大對黨政領導干部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在壓實部門監管責任方面,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每月要至少召開1次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檢查2次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掛牌責任制度,在去年掛牌的基礎上,不僅要明確掛牌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還要進一步明確掛牌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檢查方法、內容、頻次等要求;企業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亮點二:
規范依法治理有創新
今年不僅僅是要求嚴格執法,在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方面有了新舉措。文件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建立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執法過程記錄、執法公示三項制度。通過這一舉措,實現執法閉合、過程留痕、責任可溯。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內部執法監督,每年至少集中組織一次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對監督檢查計劃沒有針對性、不制定現場檢查方案、不填寫現場檢查記錄、發現問題不進行處理處罰的、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況不進行跟蹤督辦的,要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亮點三:
清單化管理嚴落實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建立問題整改清單、掛牌督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和聯合懲戒清單,并將清單的建立和重大事項落實情況,列入同級政府督辦系統。對每次督查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確保整改到位;對重大隱患和問題,落實領導掛牌督辦;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重大隱患不整改、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部門不作為、不履職的,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對存在安全生產失信行為的企業和相關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
亮點四:
落實雙重預防管控措施
去年,省政府要求構建風險隱患雙重預防機制,嚴格安全準入,今年在去年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推進工作的持續開展,要求省級部門按照國家關于建立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要求,盡快建立重點行業領域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標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法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推動所屬行業企業組織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科學評定安全風險等級,加快建立安全風險清單,繪制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設立安全風險公示欄和告知卡,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對表檢查、對標治理、責任到人、措施到位、驗收銷號,實現閉環管理。在實行“雙報告”的基礎上,在企業內部醒目位置還要進行公示。